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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解读】《关于开展全省物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物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发改人事〔2022〕348号),决定在全省开展物流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现将《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印发的背景

开展全省物流工程职称评审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现代物流业发展重要论述的重要内容,也是认真落实《山东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促进全省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山东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遵循物流工程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建立符合物流工程技术人才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培养造就综合素质优、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物流工程技术人才队伍,为加快我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推动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物流工程职称设置

山东省物流工程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其中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符合评价标准条件可申报相应级别的评审,成绩特别突出的,也可破格评审。在物流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物流工程职称评价标准,也可参加物流工程职称评审。

三、物流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设置

省发展改革委依据国家工程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和现代物流业发展实际,制定物流工程职称评价标准。目前,《山东省物流工程初中级考试规定》《山东省物流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正在起草中,将于近期广泛征求意见后印发。

四、考评方式及评审范围

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高级工程师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正高级工程师采取面试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凡在我省从事物流系统优化与供应链设计、物流信息系统与数据分析、物流技术与智能装备研发推广等物流工程及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物流工程职称评审。

五、关于开展继续教育

物流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开展物流工程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也是职称申报和岗位聘用的重要条件。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物流业特色和发展实际,科学制定继续教育课程大纲、高质量制作继续教育专业课程,为广大物流工程技术人员提供专业化学习平台。